4月20日~10月20日,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公安机关“蒙O”专段民用号牌车辆专项整治行动。开展此次行动是为了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,有效解决当前“蒙O”专段民用号牌车辆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对于这个话题,读者发表了自己的见解。
读者王女士:我认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在交通法规面前也不能例外。面对特权车的嚣张和霸道,百姓痛心疾首,要求取消特殊车牌的呼声从未间断。公安部门顺应民意,开展“蒙O”专段民用号牌车辆专项整治行动,此举无疑将对遏制特权车、霸王车现象起到积极作用,拉近公权部门与老百姓的距离。
读者刘先生:取消特殊号牌只是治理特权车的第一步,特权车不会因此而销声匿迹。没有了特殊号牌的特权车,依然可能目无法规地招摇过市,因为通过特权车背后的权力之手,照样可以免受处罚。因此,要想真正解决特权车的问题,还得铲除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,管好公车背后的权力之手。而这,需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建设和民主建设的力度,让公车行驶在法制的轨道上,让权力暴露在阳光下,接受群众的监督。
市民张先生:很长一段时间,挂有特殊号牌的特权车,一直为老百姓所诟病。因为牌照特殊,往往使驾车人产生一种在行驶过程中能享受特殊待遇的心理,有的甚至横冲直撞,视交通法规于不顾。特殊号牌曾一度成了权力和身份的象征。为此,一些非安-全车的公权部门的车辆也想法设法挂上了特殊牌照。如此一来,原本应当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的代表执法者的“蒙O”号牌车辆,在某些时候反倒成了交通违法的典型,损害公众利益,遗祸社会公平,影响十分恶劣。所以,我认为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安机关“蒙O”专段民用号牌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很有必要。
市民田女士:我希望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,凡改挂普通民用号牌的车辆,将不再纳入特种车辆进行管理,一律不得使用LED灯。也就是说,公安机关从事普通公务活动的车辆将与社会车辆一样,不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,这样做,能够有助于从根本上遏制特权车、霸王车的产生。今后无论是公安机关普通民用号牌车辆,还是非执行紧急警务活动的安-全号牌车辆,凡发生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,主管部门要严肃处理,决不姑息。
读者许先生:在一般人眼里看来,“蒙O”号牌车辆违章不罚款、过路不交钱、停车不交费。正是基于以上3大特权,“蒙O”号牌在某些地方成为最受欢迎的车牌号,其使用范围已经远远超出公安机关车辆使用范围。只要手中有点权力的,或在某些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,都把能搞到一副“蒙O”号牌当做一件很有面子的事,有的人甚至把能挂一副“蒙O”号牌当做炫耀的资本。正因为“蒙O”号牌车存在的特权,才有大量套用“蒙O”号牌的车招摇过市,这种情况已经到了让人不能容忍的地步。自治区公安厅组织的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很及时,也很有必要。
读者柴先生:公安部门发放“蒙O”号牌的初衷是为了执行公务方便,但“蒙O”号牌车泛滥却出乎意料。“蒙O”号牌车的横行无阻,成为交通领域的害群之马,在影响公安队伍声誉的同时,也严重影响了警民关系,全面禁行正当其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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